■ 王 存
作为一名安检员,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仅是职责所在,更是提升个人专业素养、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条例》,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条例》的颁布体现了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通过学习《条例》,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法律问题。《条例》明确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我们安检员来说,这意味着在检查中要更加注重自查自改工作。我们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每一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格局。《条例》对安检员的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不仅要熟悉法律法规,还要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工作。
《条例》强调了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风险识别和预防,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我要不断学习,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准确、高效地完成监察任务。
《条例》的实施对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不断探索创新,积极宣传《条例》,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谨的态度投入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为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乌海能源黄白茨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