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晓煜
要挖出地下的煤就必须打井,或竖井、或斜井、或平硐,这是常识。清代文人孙廷铨说:“凡攻炭,必有井干焉,虽深百尺而不挠。”有的读者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古代煤井有多深?井下延伸究竟有多长?这的确是研究古代煤炭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的一个关键问题。
应该说,古代煤窑因受生产工具、技术条件限制,多在浅部采煤,井筒不可能过深,而且往往是以掘代采,掘进“巷道”即是采挖煤炭,见到煤炭即左右开挖,并向深部延伸。随着井筒及延伸长度的增加,挖掘难度及不安全隐患就越大。因此,不少煤井深度及延伸范围多在几十米至一二百米之内,而且多数也谈不上布置采区与工作面。
我国在魏晋时,有的石墨(煤)井,井深已达8丈。河南鹤壁市发现宋元时代的古煤井为“形竖井,直径2.5米,井筒深46米左右”。该煤井最长的巷道为100米左右,这说明我国宋元时期一些煤井井深可达四五十米,开采半径至少在100米左右。达到这样的程度,已经很了不起了。
到了明清时期,记载井深的资料比较丰富。乾隆《白水县志》:“煤炭,凿井三四百尺取之,足供坎爨。”雍正《井陉县志》:“炭井人地二三十丈不等”;乾隆《丰润县志》记载唐山一带“煤井穴土三四十丈”。明代《彰德府志》记载:“安阳县龙山,出石炭,入穴取之无穷,取深数十百丈。”这里的“取深”可能不是指井筒深度,而是延伸长度,即达到一百丈左右。
在浙江省长兴县(今长广煤矿所在地),清乾隆年间,有的煤井延伸最长的已达二三里。由于开采面积过大,巷道难以维护,造成事故不断,所以县令一再明令煤井“不得过深远”。
山西是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如河曲县,不少地方埋藏较浅,这样,井下延伸可以更长一些,最多可达数里地。由于开采半径加大,需要开设若干工作面,分区开采。如《河曲县志》记载:“窑初入甚浅,后乃渐深,极深可至数里。结伴而入,分块而伐。”这个“分块而伐”说明井下开设了若干个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