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晓煜
我国的井下照明源远流长,早在2000多年以前的春秋战国时期,湖北省铜绿山古铜矿的矿工就用点燃竹签的办法照明。考古工作者曾在这个古矿遗址中发掘出许多小竹签,每个竹签上都有点燃的痕迹,这可以说是最原始的“矿灯”。
后来,煤井中用油灯来照明。不过,那时的油灯很简单,仅仅是灯碗或灯盘加上灯芯而已。1959年,河南省考古队曾在鹤壁市一座宋代古煤井中发现一些矿灯——瓷盘、瓷碗以及盛油的瓶罐等。瓷盘、瓷碗是矿工无法随身而带的,只能摆放在固定的地方。因此,在这个煤井中,井巷两壁上开凿一些灯龛,用以放置灯盘、灯碗等。这些灯龛大小不一,小的长十几厘米,最大的长达一米。
但是,采用灯龛的固定式照明并不便于矿工们流动性工作。于是,易于携带的矿灯最晚在宋以后出现了。元明以后,这种封闭式矿灯逐渐普及。明代,山东淄博一带煤矿工人下井“前其手必灯”;而山西有些煤窑“取(煤)者携灯鞠躬而入”,说明矿工是随手提灯作业的。
除手提矿灯外,有的把灯用麻绳、布条捆绑在额前,有的挂在裹头布上,有的挂在或插在背筐上,还有的用嘴衔灯。但是,上述明火矿灯很容易引起火灾或爆炸。为安全起见,至明代已发明在灯外加罩的办法,防止火焰直接外溢。
至于当时矿灯的形制,则因地而异。笔者在淄博矿务局矿史展览馆见到,矿灯有扁、圆、船形、罐形、鸡形(鸡娃灯),有的是两个口,一注油,一个出灯芯。清代末期,近代煤矿逐步使用各种形式的安全灯,还有的使用电石灯、蓄电池灯、电灯、煤气检定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