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所有艺术门类中,诗歌和书法最为源远流长,历时悠久。书法和诗歌同在唐代达到无可比拟的高峰,既是这个时期最普及的艺术,又是这个时期最成熟的艺术。正如工艺和赋之于汉,雕塑、骈体之于六朝,绘画、词曲之于宋元,戏曲、小说之于明清一样。它们都分别是一代艺术精神的集中点。唐代书法与诗歌相辅而行,具有同一审美气质。其中与盛唐之音若合符契、共同体现出盛唐风貌的是草书,又特别是狂草。
与唐诗一样,唐代书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初唐的书法就极漂亮。由于皇室(如太宗)宫廷大力提倡,其风度体貌如同上述从齐梁宫体摆脱出来的诗歌一样,以一种欣欣向荣的新姿态展现出来。唐太宗酷爱王義之。王羲之的真实面目究竟如何,兰亭真伪应是怎样,仍然可以做进一步探究。但兰亭在唐初如此名高和风行,像冯、虞、褚的众多摹本,像陆柬之的文赋效颦,似有更多理由把传世兰亭作为初唐美学风貌的造型代表,正如把刘(希夷)张(若虚)作为初唐诗的代表一样。冯(承素)、虞(世南)、褚(遂良)、陆(柬之)和多种兰亭摹本,确是这一时期书法美的典型。那么,轻盈华美、婀娜多姿,或娟婵春媚、云雾轻笼,或高谢风尘、柑神酒落……这不正是《春江花月夜》那种“当时年少春衫薄”式的风流、潇洒和亭亭玉立吗?它们与刘、张、四杰的诗歌的气质风神恰好一致,鲜明地共同具有那个时代的审美理想、趣味标准和艺术要求。
走向盛唐就不同了。孙过庭《书谱》中虽仍遵初唐传统,扬右军而抑大令,但他提出“质以代兴,妍因俗易”,强调“达其情性,形其哀乐”,“随其性欲,便以为姿”,明确把书法作为抒情达性的艺术手段,自觉强调书法作为表情艺术的特性,并将这一点提到与诗歌并行。它就像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以巨大的历史责任感,召唤着盛唐诗歌的到来一样,孙过庭这一抒情哲理的提出,也预示盛唐书法中浪漫主义高峰的到来。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草书和狂草,如同李白诗的无所拘束而皆中绳墨一样,它们流走快速,连字连笔,一派飞动,“迅疾骇人”,把悲欢情感极为痛快淋漓地倾注在笔墨之间。
并非偶然。“诗仙”李白与“草圣”张旭齐名。韩愈说:“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伎,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发之。”《宣和书谱》便说贺知章“忽有佳处,人谓其机会与造化争衡,非人工可到”。一切都是浪漫的、创造的、天才的,一切再现都化为表现,一切模拟都变为抒情,一切自然、世事的物质存在都变而为动荡情感的发展行程……然而,这不正是音乐吗?是的,盛唐诗歌和书法的审美实质和艺术核心是一种音乐性的美。
盛唐本来就是一个音乐高潮。当时传入的各种异国曲调和乐器,如龟兹乐、天竺乐、西凉乐、高昌乐等等,融合传统的“雅乐”“古乐”,出现了许多新创造。从宫廷到市井,从中原到边疆,从太宗的“秦王破阵”到玄宗的“霓裳羽衣”,从急骤强烈的跳动到徐歌曼舞的轻盈,正是那个时代的社会氛围和文化心理的写照。“自破阵舞以下,皆雷大鼓,杂以龟兹之乐,声振百里,动荡山谷。”“惟庆善舞独用西凉乐,最为闲雅。”或武或文,或豪壮或优雅,正如当时的边塞诗派和田园诗派一样。这些音乐歌舞不再是礼仪性的典重主调,而是人世间的欢快心音。
正是这种音乐性的表现力量渗透了盛唐各艺术部类,成为它的美的魂灵,故统称之曰盛唐之音。内容前面已说,就是形式,也由这个灵魂支配和决定。绝句和七古乐府所以在盛唐最称横唱,道理也在这里。它们是能入乐谱,为大家所传唱的。“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撩乱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诗与琵琶(音乐)是浑然一体不可分割的。新声、音乐是它的形式,绝句、七古是它的内容;或者反过来说也行,绝句、七古是形式,音乐、抒情是它的内容。总之,它们是紧相联系在一起的。
如同音乐与诗的关系,舞蹈之于书亦然。观舞姿而进书法,也是一再流传的著名故事:“张颠见公孙大娘舞剑器,而笔势益俊者也。”当时舞蹈特征是什么呢?与音乐一样,它主要也是来自异域少数民族的急烈跳动的胡旋舞(“胡腾”),即所谓“纵横跳动”“旋转如风”。从而,那如走龙蛇、刚圆遒劲具有弹性活力的笔墨线条,那奇险万状、绎智遗形、连绵不断、忽轻忽重的结体、布局,那倏忽之间变化无常、疾风骤雨不可遏制的情态气势,盛唐的草书不正是这纸上的强烈舞蹈吗?
绝句、草书、音乐、舞蹈,这些表现艺术合为一体,构成当时诗书王国的美的冠冕,把中国传统重旋律重感情的“线的艺术”,推上又一个崭新的阶段,反映了世俗知识分子上升阶段的时代精神。而所谓盛唐之音,非他,即此之谓也。
(选自《美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