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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解读《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不断拓展丰富海洋能应用场景 2025年03月03日 

本报讯 日前,自然资源部召开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通报《2024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古妩介绍说,聚焦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丰富,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

关于推动我国海洋能技术装备迭代升级方面的有关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副司长李毅介绍说,为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的推进海洋能规模化利用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政策引导,加快推进技术创新,扎实推动海洋能装备研制应用,成功交付世界首台兆瓦级波浪能发电机组“南鲲号”、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机组“奋进号”等一批海洋能装备。《指导意见》提出“创新驱动,迭代优化”的发展原则,要求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优势技术装备迭代升级,提升技术经济性。一是强化技术创新引领。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强化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加快中试验证和技术迭代升级,支持核心装备技术攻关。二是加快装备研制应用。支持已稳定运行且有发展潜力的潮差能、潮流能等装备技术升级,加强新型装备研发,增强装备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降低建造和运维成本,提升海洋能发电经济性。三是完善装备产业生态。加快海洋能装备检验检测及认证平台建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培育壮大海洋能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形成“研以致用、用以促研”良性循环。加强开放合作发展,支持通过国际合作开展海洋能技术研发。

关于拓展海洋能应用领域、推进融合发展的具体举措,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任务局副局长陈亮介绍说,推进海洋能融合发展、拓展海洋能应用领域是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重要方向。近年来,中国科学院积极支持研究机构开展海洋能融合应用研究与推广,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研发的“鹰式”波浪能供电平台、多型号海洋能供电浮标实现了成功应用和市场推广。2024年,中国科学院设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先导专项,聚焦海岛建设开发能源短缺难题,开展波风光储多能互补供电关键技术攻关,为进一步优化海岛能源结构提供技术支撑。但总体上,海洋能融合发展仍处于培育阶段,规模还比较小,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加大示范规模和产业培育力度。《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海洋能与各类海上生产活动融合发展,拓展海洋能应用场景,提高海洋能开发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积极引导海洋能与海水淡化、海上油气平台、防波堤等融合发展,支持海洋能为海洋观测监测装备及平台、海洋工程等提供绿色能源保障。鼓励深远海海洋牧场加装海洋能发电设备,鼓励海上风电场配套开发波浪能。中国科学院将进一步布局海洋能与海水淡化、海上油气平台、防波堤等方面的融合应用,加快开展漂浮式海上风电与波浪能融合发展示范应用,推动“海洋能+”发展模式,将海洋能开发利用打造成为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

关于推动海洋能实现规模化开发利用,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介绍说,我国海岸线长,海洋国土面积大,海洋能资源禀赋好,待开发潜力大。特别是沿海省份电力尤其绿电需求大,海洋能靠近负荷中心,未来陆地资源日趋紧张情况下,海洋能开发利用对于缓解东部沿海地区、海岛和深远海用能短缺以及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具有积极作用。国家能源局一贯支持海洋能发展。《“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探索海洋能在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的推广应用。“十四五”期间,国家能源局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中持续开展海洋能开发利用布局,重点聚焦潮汐、潮流、波浪能高效转换技术和样机开展攻关研究。在相关部门协同推动下,各项海洋能示范工程和创新技术取得一系列预期成果,总体开发利用水平进入世界第一方阵。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试点地区海洋能资源普查,适时在全国沿海地区推广;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和波浪能同场开发,提升海洋资源开发效率;结合“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科技创新规划研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沿海地方推进意见实施,提升海洋能创新发展能力,加快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

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4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

2024年,我国海洋经济呈现强劲发展势头,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海洋资源要素保障能力稳步增强。一是海域要素供给保障有力。全国新增审批用海用岛项目4123个、面积26.3万公顷、项目涉及投资额1.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0%、6.9%和12.3%,有效保障油气、海上风电等重大项目用海用岛需求。二是能源、食物和水资源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海洋能源供给持续增长,海洋原油、天然气产量同比分别增长4.7%和8.7%,海上风电发电量同比增长28.2%,100千瓦气动式海浪发电装备“华清号”成功下水。继续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上光伏、海上风电等行业用海管理,为新时期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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