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通知提出,专项行动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重点任务是,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电力企业及各类并网主体按照要求,逐项对照、深入梳理本单位电力安全治理工作情况,认真查摆问题不足,扎实落实提升举措,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电力安全治理能力水平有效提升。
通知要求,11月7日前,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要汇总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包括逐项落实情况、查摆发现问题不足及采取的改进提升措施等,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将视工作进展情况,抽调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督导组,对重点单位开展抽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