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水利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在加强水资源管理方面,要统筹生态用水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综合运用行政、法治、经济、信息化等措施强化取用水全过程管理,保障区域和取用水户合理用水权益。这是水利部一季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展和成效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司长于琪洋介绍说,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水资源相对短缺,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是必然要求。近期,水利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在严格取水许可监管方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对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水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取水许可管理,通过发放取水许可证明确取水权,保障取用水户合法用水权益。同时,通过专项整治、巩固提升等行动强化日常的监管,全面摸清580多万个取水口的分布情况,全面实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违规取水问题线索自动排查和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及时发现制止不合理用水行为,防止生活、灌溉、生态等合理用水被挤占。
在加快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方面,把信用评价作为取用水监管的关键举措,水利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制度。今年一季度,水利部组织各地对非农业取水单位开展首次信用初评,对评价等级“A”级取用水户将在减少抽查频次、简化行政程序、相关补助资金申请等方面进行相应激励,对评价等级比较差的将给予一定惩戒性措施,通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取用水户依法依规取用水资源,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近年来,水利部在用水权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在明确水权归属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不同形式用水权交易,特别是对水资源短缺和超载地区,鼓励引导其在充分节水前提下通过用水权交易满足新增用水需求。中国水权交易所自2016年成立以来,累计成交单数超过2万单、交易水量超过50亿立方米。目前,水利部正在制订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用水权交易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等要求。围绕贯彻落实这一要求,水利部近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的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加快江河流域水量分配,确定河湖生态流量和地下水管控指标。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批复94条跨省、418条省内跨地市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确定31个省份地下水管控指标,实现148条跨省重点河湖、237个河湖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实时监测预警。在此基础上,水利部正在组织流域区域可用水量确定,进一步明晰流域区域用水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合理用水需求。
第二,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这是贯彻“四水四定”原则的重要抓手,是从规划源头促进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水利部切实推进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新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在开发区扩区调区、矿区布局、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规划编制中充分论证水资源条件,推动相关规划实施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目前,水利部正在制订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下一步将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办法出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
第三,加快推动超载治理。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出现的地表水超载、地下水超采等问题,加快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地下水超采治理,综合采取产业结构调整、调水补水、水源置换等措施,削减超用水量,保障水生态安全。最新评估结果显示,经过治理,黄河流域地表水超载、地下水超采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全国地下水超采量和严重超采面积明显减少。今年一季度,水利部继续实施华北地区的生态补水,华北地区累计实施河湖生态补水超过12.66亿立方米。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推动解决水资源超载问题。
第四,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去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今年以来,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跟踪指导,从首个征期情况看,新试点省份的税收收入、申报纳税户数,较改革前有关数据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在实现费税平稳过渡、不增加用水负担的同时,对促进节约用水、压采地下水、规范取用水秩序等方面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