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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国大陆核电机组已安全运行六百多堆年 2025年05月07日 

本报讯 在生态环境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侯英东表示,我国核电规模已成为世界第一,始终保持良好安全业绩。

侯英东介绍说,截至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已颁发运行许可证的核电机组58台,颁发建造许可证的核电机组31台,核准待建机组13台,机组总数达102台,装机容量为1.13亿千瓦,规模居全球第一。目前,我国新建机组均采用三代及以上核电技术,AP1000、EPR、华龙一号、国和一号、高温气冷堆等新型核电机组设计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我国核电核安全管理不断强化,对核电厂选址、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退役等全链条实施质量控制和有效管理。

截至目前,我国大陆地区核电机组已安全运行600多堆年。根据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最新全球核电机组业绩指标数据统计,我国大陆地区核电机组指标82.18%达到优秀值(前1/10),84.79%达到先进值(前1/4),92.07%达到中值(前1/2),继续保持全球领先水平。在建机组建造质量整体受控。

侯英东表示,40余年来,国家核安全局作为独立实施核安全监管的部门,恪守“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根本方针,秉持“独立、公开、法治、理性、有效”监管理念,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既符合国情又接轨国际的核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了核电厂运行安全和建造质量。

一是建立最高最严核安全法规标准。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结合我国实际,建立完善核动力厂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有效开展核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二是实施严格有效的核安全监管制度。独立有效地开展许可审评、监督执法、监测应急、经验反馈等监管活动,其中对核电厂实行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分阶段的核安全许可制度和严格核安全技术审查,对反应堆操纵员、核级焊工、无损检验等特殊工作人员实施严控资质管理,体现了全过程、全范围的特点。三是推行及时有效的核电厂经验反馈。我国已形成覆盖全国核电厂的经验反馈体系,建成全国统一经验反馈平台,建立各方参与的国家层面的经验集中分析等机制,持续加大对核电厂共性问题和重要问题的识别、报告和分析力度,及时发布监管要求和信息通报,推动核电厂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水平。四是加强核安全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国家核安全局以打造“独立、专业、严慎、高效”的监管机构为目标,持续培育监管人员“严慎细实”作风,不断完善核安全监管知识管理和人员培训体系,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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