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经常对干部说:“干部亲属的言行,在群众中有很强的说服力。”他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心里,克己奉公,不公器私用,曾先后两次与父母“约法三章”,劝诫父母一分一毫须公私分明,绝不能搞任何特殊。
上海解放后,陈毅担任上海市市长。他的父母从四川老家来到上海看望阔别20多年的儿子,但是,他和妻子张茜工作都很忙,不能经常陪伴父母。时间一长,两位老人在家就有点待不住了,想到外面多走走看看,于是,便瞒着他,每到周六下午给在上海工作的侄子陈仁农打电话,请他陪同游览。
陈仁农为方便带老人各处观光,就私下联系陈毅的秘书备好车。
陈毅得知后,专门召开家庭会议,坦率地对父母说:“我是你们的儿子,也是人民的儿子。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遵守革命纪律。”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父母“约法三章”:“一、不得随意动用公车;二、不要借用我这个市长的名义外出办事;三、没有特别的事,不要随意外出。”
两位老人表示接受,并严格遵守约定。
1954年,陈毅任国务院副总理,从上海调至北京工作。他想到自己参加革命后就与父母聚少离多,就想把二老接到身边一起生活,为他们养老。
父母来到北京住了一段时间后,又开始眷恋故土,决定回成都定居。临别时,陈毅百感交集,依依不舍,讲了很多关切的话语。最后,他对父母说:“别人都很尊重你们,把你们当作革命的老人。你们这次回去,我又想到三条,不知道能不能行?”
他的父亲很理解儿子,问道:“又有‘约法三章’?好,说给我们听听。”
陈毅便开口直言道:“一、回川衣食住行全部自理,不惊动当地政府;二、做普通的公民,不惊动邻里;三、坚持原则,不为亲友的无理要求牵线搭桥。”
两位老人回到成都后,托人在兴隆巷的一个大院里租了两间私房,像普通百姓一样悄无声息地住下,一住就是好几年。除了部分亲友外,谁也不知道这里住着陈毅的父母。
陈毅曾说:“革命乃大孝,努力事戎行。”他已将对父母、亲人的爱升华为对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大爱。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