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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红军借条 2025年06月09日 

1936年12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团奉命南下策应“西安事变”,后从关中北上返回陇东。1937年2月22日,进驻正宁、宁县一带,军团政治部主任邓小平住在宫河镇王录村王振元家。

当时,陇东各地连年遭受兵荒马乱,百姓谈兵色变,听说村里又来了一拨军队,纷纷举家逃进山里躲藏。部队进驻后,邓小平同志多次重申纪律,严格要求全体指战员露天宿营,不准占用群众一草一木。同时,积极派人张贴告示,宣传红军的性质和纪律,动员逃走的群众尽早回家正常生活。逃走的百姓见红军官兵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军纪严明,逐渐回到村里,还腾出房子、窑洞让红军居住。

当时,由于国民党反动派千方百计搞破坏,致使红军部队粮草供应严重不足。为解决困难,军团政治部通过地下党组织发动群众捐助军粮。红军的政策是:群众捐粮全凭自愿,有余粮的多捐,没余粮的不捐;不搞摊派,绝不动用群众口粮。红军还与群众约定,捐助的军粮将来按时价予以偿还,百姓纷纷慷慨解囊。部队在当地设立粮库,详细登记捐粮人姓名、住址和捐助数目,并一一打了收条。

1937年8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红军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开赴抗日前线。红一军团离开后,正宁、宁县的群众担心国民党反动派“秋后算账”,大多数人把红军出具的收条烧毁,只有珍庄村的穆平辉一直保留着他的那张借据。内容如下:

穆平辉先生:

本军此次驻扎正宁一带,整理训练,需要粮食,在本军军费未解到之前,决向先生借粮二十六石,将来按时价由本军政府负责归还。抗日胜利之礼。

红军第一军团政治部主任邓小平

正宁县县长朱门

穆平辉去世后,这张借据传到其子穆长青手里。1994年12月,穆长青拿着这张借据,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找到当地县政府申请兑付借粮款。正宁县政府受理这件事后,逐级上报请示。同年12月6日,甘肃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给穆长青支付借粮款80680.60元。

这笔借粮款是这样算的:26石小麦折合6500公斤,每公斤时价1.40元,折价9100元。折价粮款按银行存款8年到期利率17.1%计付利息,从1948年人民银行成立算起,46年共计利息71580.60元。本息合计80680.60元。

虽然已时隔50多年,但穆长青仍然一分不少地收到了借粮款,这件事情被当地人民广为传颂。人们不仅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诚实守信的举动赞叹不已,也深深为红军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点赞。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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