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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治贪 彰显廉政建设坚定决心 2025年07月04日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共中央在延安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提出建立廉洁政府的施政纲领。

延安时期,处在内忧外患中的中国共产党把“廉洁”摆在重要位置,与当时的局势密切相关。国难当头,为肩负起扩大与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彻底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神圣任务,中国共产党开始大量发展党员。到1938年底,党员人数已经从全面抗战爆发时的4万多人增加到了50多万人。有些地方为追求党员数量忽视了质量把关,导致一些思想不纯的人混进党的队伍,损害了党的形象。同时,国共合作后,国民党用升官发财酒色逸乐引诱共产党干部,一些党性不强的干部开始以权谋私、贪图享乐,党和政府的威信被破坏,党群关系受到严重影响。

“贪污数目在1000元以上者,处死刑;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以5年以上之有期徒刑或死刑……”从1939年颁发的《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可以看到中共中央惩治贪污腐败的坚定决心。

1939年1月,某团政治委员刘振球生活极端腐化,经常拿公款购买私人奢侈品,私吞公款,被开除党籍;1941年底,清涧县张家畔税务分局局长肖玉璧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050元,被处以死刑;1942年2月,党员刘春景因贪污渎职生活腐化被警告……虽已时隔多年,但延安革命纪念馆展板上一个个严惩贪污腐败的案例依然令参观者警醒。

1940年,陈嘉庚率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考察团访问延安,看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十分廉洁,他们的工资标准和一般干部、士兵相差很小,这同国民党达官贵人的贪污腐败形成鲜明对照。后来,他在《南侨回忆录·弁言》中写道:“余观感之余,衷心无限兴奋,梦寐神驰,为我大中华民族庆祝也。”(来源:秦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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