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尽管一生仕途,晚年位高权重,但为官清正廉明、刚正不阿、勤政爱民。
包拯一生中很长时间是担任掌有实际办案权的要员。他曾经亲手处理不少案件,为百姓审清很多冤案,为百姓讨回公道。嘉佑元年(1056年)12月,包拯第三次奉调入京,任开封府知事。开封府是当时京师所在地,皇亲国戚、宦官权贵众多。他们直通皇帝,有后台,有靠山,政令不易推行。据史书记载,在北宋的100多年中,担任开封知府的有180余人,人事更动频繁,反映出京官难当的事实。
包拯到开封府上任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革不合理的诉讼程序。原来百姓申诉,须把状纸先递交给门牌司,有人就从中勒索钱财,营私舞弊。包拯取消这一程序,衙门大开,使百姓能直接向他递交状纸辨明曲直,这样,有理无钱的黎民百姓就能申冤雪恨了。包拯平日常板着面孔,难得一笑,但执法非常严明,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包公到任后的第二年,流经开封的惠民河暴涨,洪水淹没了大批民房。包拯视察灾情,发现许多达官贵人在河边建有私家花园,楼台、亭阁、水榭触目皆是,两岸伸延而出的地基和建筑物使河道变窄,导致水流不畅,泛滥成灾。包拯要求他们拆除“违章建筑”,但这些官宦人家借口有地契不拆。包拯经核查发现他们的地契全都是弄虚作假,就当场命令立即拆除,而且把这些人的名单一一上报朝廷,追究其罪或撤其官职。
如果说弹劾不法的皇亲国戚,杜绝外戚窃权的通路和避免外戚擅权的悲剧,是包拯从政的一大历史功绩,那么,大力平反冤狱则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称颂的又一大功劳。前文提及的王逵,在他担任荆湖南路转运使时,竟然非法预征数十年的徭役,并且限令百姓折交现金。有人变卖房屋、典押田地亦无法缴足这笔钱,王赴就规定其佃户陪纳。这样一来,有的逃进深山老林,有的聚众揭竿反抗。一些州县小官稍有不从命的,王逵就对他们施以酷刑,被其迫害致死者“难以数计”。消息传到京城,王逵怀疑是洪州前任知州卞咸在告发他,于是指使爪牙诬告卞咸,为此受到株连的人竟达五六百。包拯闻知这起骇人听闻的大冤案,震怒之极,他向仁宗皇帝一连递交七道奏折,在奏折里详细列举了王逵的罪行,极力主张依法严惩。他说:“以王逵所在残暴,猥滥之状,彰灼如是。而上下蒙蔽,曲加擢用、亦何以示惩戒于后哉!”言辞痛切淋漓,无情揭发,无所畏惧。在包拯披肝沥胆、舍命直谏之下,仁宗终于被感动,下诏细察严办,这一惊天冤案才得以昭雪。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