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司长丁百川表示,为有效解决当前露天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本次修订有针对性地强化了多项管理和技术方面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规范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结合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并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建设单位必须对外委剥离工程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对外委剥离工程承包单位项目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作出具体规定。二是规范边坡监测预警。明确露天煤矿必须建立边坡监测预警系统,规定监测预警系统应当具备的功能;对边坡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编制、边坡监测项目确定、边坡监测设备选取、边坡监测预警值设置等提出具体要求。三是规范边坡管理。增加边坡巡视有关安全要求,规定应当每天巡视采场及排土场重点边坡和危险边坡,并做好巡视记录;明确在雨季和冻融季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边坡巡视频次。四是规范煤矿露天转井工或井工转露天的设计审查。明确规定煤矿露天转井工开采或者井工转露天开采的,应当履行设计重大变更审查程序,提前落实管控措施,降低安全风险。(来源: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