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相关举措,发布前三季度全国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市场化运作助力保供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本报摘要刊登如下。
能源保供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关于前三季度全国能源形势,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邢翼腾介绍说,今年以来,我国能源供应保障有力有效,多项政策文件密集出台,引导行业有序发展成效明显,能源稳投资促增长作用充分发挥,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助力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主要取得四方面成效:
一是迎峰度夏能源保供有力有效。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国最大电力负荷4次创新高,7、8月全国用电量连续两月破万亿千瓦时,能源电力行业迎难而上、连续奋战,全国能源电力供应总体平稳有序。前三季度,煤炭先进产能建设持续推进,原煤、油气生产平稳增长,规上工业原煤、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同比增长2%、1.7%、6.4%,为能源保供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行业有序发展成效明显。持续加强煤炭市场预期引导,有效调控煤炭供给,推动煤炭价格稳步回升,9月下旬5500大卡动力煤现货价达到704元/吨左右。风电、光伏部分产品价格回升,多晶硅、硅片价格较今年最低点明显上涨。
三是能源消费总体延续增势。1—9月,全社会用电量稳步增长,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成为主要拉动因素,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合计达到54.5%。天然气消费小幅增长,城镇燃气、发电用气持续增长,工业用气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受光伏、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量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煤炭消费总体偏弱。受新能源乘用车、液化天然气(LNG)重卡及电动重卡加速渗透等因素影响,成品油消费延续下降趋势。
“负电价”是新能源消纳价格直接反映
近两年,“负电价”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为何负电价出现频率越来越高?负电价是否等于电厂需要向用电企业倒贴钱?对此,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燕秦解释说,在新能源装机规模占比日益提高的背景下,“负电价”既是电力供需关系呈现时段性不平衡的直接体现,也是新能源消纳通过现货市场价格的直接反映。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省级现货市场运行更加健全,“负电价”有可能会更频繁出现。比如,此前山东、浙江等地已多次出现“负电价”,在刚刚过去的9月份,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出现全天“负电价”现象,经分析主要原因是来水同比偏丰六成,受气温下降影响负荷同比下降两成,供需两侧“一增一减”,供给能力超过用电需求近四成导致“负电价”。
张燕秦说,短时出现“负电价”,可以看作电力市场的“信号灯”,能够激励机组深调、用户填谷,引导储能等各类新型主体投资建设,共同为清洁能源发电让出空间。但如果长期出现“负电价”,可能意味着电力明显供大于求,需要根据市场价格信号进一步优化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此外,“负电价”不等于电厂需要向用电企业倒贴钱,也不等于“负电费”。我国电力市场包含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等,现货市场交易电量占比一般在10%以内,电力中长期合同保障发电企业电量电价的“基本盘”,在综合中长期市场、新能源补贴以及煤电容量电价等因素后,目前看负电价对电厂总体收益影响有限。如9月20、21日,四川水电结算均价183元/兆瓦时,甚至略高于9月月度结算均价177元/兆瓦时,煤电、新能源发电额外获得政府授权合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后,平均收益更高。
推动新能源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质量平稳发展
我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明确提出,到203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为实现这一目标,“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将设定哪些关键的阶段性指标和实施路径?对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张星表示,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远见与决心。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完成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风光装机目标,但需要付出更多艰辛努力。
张星说,“十五五”时期是开局起步、攻坚克难的关键五年,要在继续大力发展、做大总量基础上,加快推动新能源“立起来”“靠得住”,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质量平稳发展。
一是进一步扩大新能源供给。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加快推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发挥水风光互补优势,积极推动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加大海上风电开发力度,完善顶层设计,加快研究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性文件和管理办法,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多场景多元化开发。
二是积极推动新能源集成发展。加快研究出台促进新能源集成发展的政策文件,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推动新能源与算力、绿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以新能源布局牵引生产力布局。支持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三是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在更好发挥电网作用、持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的同时,积极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重点推动风光制氢氨醇、风光供热供暖等多元转化和就地利用。加快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鼓励工业领域风光绿电替代化石能源供热供汽。
四是全面提升新能源消费水平。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加快出台《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健全绿证交易机制,加强电—碳—证市场协同衔接,积极推动绿证国际互认,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
五是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市场和价格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快出台和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设定各类边界条件,妥善处理降电价与稳收益的关系并合理衔接存量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积极性。构建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交易规则,为新能源提供合理的收益保障与风险管理机制。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发电量稳步增长
关于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张星表示,今年前三季度,国家能源局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大规模、更高质量发展。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有力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可再生能源装机接近22亿千瓦,风电、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突破17亿千瓦。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10亿千瓦,同比增长47.7%,约占新增装机的84.4%。其中,水电新增716万千瓦,风电新增610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含光热)新增2.40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05万千瓦。截至9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1.98亿千瓦,同比增长27.2%,约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59.1%。其中,水电装机4.43亿千瓦,风电装机5.8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含光热)装机11.2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7亿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有力支撑全社会电力供应。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约占同期工业用电量的60%。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8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5.5%,约占全部发电量的四成左右,达到同期工业用电量的六成左右。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7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3%,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占比达到22%,较去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明显超出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1.51万亿千瓦时)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24万亿千瓦时)。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3822亿千瓦时,超出全社会用电量增量(3581亿千瓦时)。
保障迎峰度冬期间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我国北方地区已陆续进入供暖季,季节性用能高峰即将到来。随着今年迎峰度冬时段到来,国家能源局在能源保供方面有哪些计划和部署?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燕秦表示,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冬季保暖保供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保障工作,正在采取多种举措,保障迎峰度冬期间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张燕秦介绍说,2022年—2025年我国雨带和覆冰逐年北抬,华北、东北等地冬季出现大面积输电线路覆冰灾害情况可能性增大。国家能源局将聚焦极端寒潮、雨雪冰冻等风险挑战,提前研判迎峰度冬能源电力保供可能遇到的困难,抓紧组织重点地区度冬形势研判,“一省一策”指导重点地区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加快推动地方各类支撑性电源建设投产,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加强煤炭和燃气供需监测分析,扎实做好稳产稳供。强化电煤产运储需衔接协调,保障电煤供应价稳、质优、量足。充分发挥热电联产机组在供电供热方面的支撑保障作用,推进“煤改电”配套电网升级改造,科学优化运行方式,保障群众取暖用电。加强安全管理,提升日内应急水平。指导督促有关地方和电力企业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完善负荷管理手段,加大节约用电、分时电价等负荷侧前置措施力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力应对日内应急突发情况和极端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及时抢修复电。
张燕秦表示,迎峰度冬期间,国家能源局将持续跟踪煤炭生产、进口、需求等重点指标变化趋势,会同有关方面全力做好迎峰度冬煤炭保供相关工作。
对标对表全会要求 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能源规划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邢翼腾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多次提及能源,明确“十五五”期间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提出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推动能源资源基地布局优化、推进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发展分布式能源、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确保能源资源安全等重大任务。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任务分工方案,科学编制“十五五”能源规划。
邢翼腾表示,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对标对表全会提出的任务要求,锚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围绕“十五五”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等重大任务,深刻把握新形势新变化对能源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眼“十五五”及更长一个时期能源发展需要,认真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谋划,深入开展能源强国建设专题研究,谋划落实能源强国建设重大任务举措。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能源规划,根据《建议》编制“1+5”能源规划,科学研究谋划目标指标、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项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加强与省级能源规划衔接指导,倒排工期、加强统筹,确保圆满完成“十五五”能源规划编制任务,以新型能源体系和能源强国建设成效支撑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