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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2025年12月12日 

■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

编者按: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在《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2025年第11期发表文章:《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文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认识“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实践和成效,科学谋划“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任务举措。本报摘要刊登如下。

全面认识“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实践和成效

“十四五”时期,我国着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能源生产能力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实现跃升式发展,能源改革创新迈出新步伐,国际合作开创新局面,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基础持续夯实。

加强能源保障能力建设,能源供应更足、韧性更强。“十四五”时期,我们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形成煤、油、气、核、可再生能源共同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提升能源体系弹性韧性和安全运行水平。能源生产总量达到约50亿吨标准煤、比10年前增长近40%,占全球的1/5以上,能源自给率稳定保持在80%以上;全国年发电量超过10万亿千瓦时,占全球的1/3左右。横跨东西、纵贯南北、连通海外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西电东送能力达到3.4亿千瓦,长输油气管道里程超过19万公里,带动中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加快转化为发展优势,为经济大省挑大梁提供了坚实的能源保障。加强民生用能服务保障,建成全球最大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每5辆车就有2个充电桩,“获得电力”成为我国供电服务的金字招牌,有力应对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最快速度恢复能源供应,14亿多人的能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绿色低碳转型实现跃升发展。“十四五”时期,我们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协同推进能源生产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扩大清洁能源供给,加强能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构建起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风电光伏每年新增装机先后突破1亿、2亿、3亿千瓦关口,新能源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实现翻番增长、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煤炭消费比重平均每年减少约1个百分点,这“一增一减”大大提升了经济发展的“含绿量”。能源消费清洁低碳水平大幅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比重达到30%左右、位居世界前列,油品质量实现由国三到国六标准“三连升”,煤电、石化、钢铁等行业能效水平达到世界领先。

强化能源科技创新,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十四五”时期,我们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能源发展的第一动力,统筹推进能源技术装备“补短板”和“锻长板”,推动创新成果不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能源重大技术装备不断取得新突破,产业链自主化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形成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国和一号等三代核电技术,全球首座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投入商运。特高压输电技术装备指标连创世界纪录,页岩气实现规模化商业开发,页岩油开发取得显著进展。新能源形成完备的全产业链制造体系,技术装备领跑全球,新能源专利数占全球四成以上,光伏转换效率、海上风电单机容量等不断刷新世界纪录,新型储能规模跃居世界第一,能源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壮大。

完善能源市场体系和政策机制,能源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十四五”时期,我们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深化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增强能源发展动力和活力。能源法颁布实施,煤炭法、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稳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绿证制度不断健全,我国绿证走向国际、得到RE100全面认可。“X+1+X”油气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煤炭交易平台加快建设。煤电、新能源全面入市,全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市场活力充分激发,电力市场注册经营主体比2020年增长4倍以上,民营企业成为推动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能源国际合作全面提升。“十四五”时期,我们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巩固拓展海外能源资源保障能力,深化与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油气合作,投运中俄东线等油气管道,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能源进口通道更加稳固。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变革,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合作,一大批标志性工程和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落地生根,我国出口的风电光伏产品5年来累计为其他国家减少碳排放约41亿吨。打造“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两大主场外交机制,能源国际合作格局不断完善。

科学谋划“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任务举措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十五五”要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十五五”能源发展将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安全充裕为前提、经济可行为基础、科技创新为引领、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为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强能源支撑。

优化能源资源基地等空间布局。适应我国能源资源与能源消费分布特征,优化能源开发和流向,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统筹非化石能源基地建设和分布式发展,建设“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沿海核电与海上风电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夯实化石能源基地稳产增产基础,增强五大煤炭基地弹性生产规模,推动重点盆地、重点海域油气产能接续。推动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协同布局,统筹“西电西用”与“西电东送”,加强新能源开发和用能产业集成融合发展,引导产业向清洁能源富集区域合理布局。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统筹优化跨省跨区电力流向,加强煤炭集疏运体系建设,巩固拓展油气四大进口战略通道。

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更大规模平稳发展,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动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5%左右。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打造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全面提升源、网、荷各环节灵活调节能力,积极发展绿电直连等新模式,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扩大绿电利用规模,大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因地制宜推广清洁低碳供热方式。

建设坚强韧性能源供应链。筑牢能源战略安全底线,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推动国内原油产量长期稳定,天然气保持增储上产态势。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能源储备体系,科学合理确定能源储备的种类、规模和方式。加强煤制油气产能和技术储备。夯实能源转型安全基础,增强煤炭供应弹性,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推动煤电由基础保障性电源转为支撑调节性电源,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强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供给。加强能源应急安全管控,健全能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分层级分领域应急预案,确保极端情况下能源供应安全。

加快能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面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重大需求,一方面,大力提升能源科技创新“硬实力”。聚焦非化石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先进核电、光热发电、海洋能、柔性直流输电、非常规油气等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前瞻布局氢能、可控核聚变等未来能源技术和产业。巩固拓展新能源等产业优势,培育壮大“人工智能+能源”等新产业新赛道。另一方面,加快推进能源科技创新“软建设”。健全能源产业链协同创新机制,加强能源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支持多种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加强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夯实法治基础,完善能源法配套法规体系,加快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制修订。激发改革活力,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深化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多种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推动现代化煤炭市场体系建设。深化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供需决定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优化自然垄断环节政府定价机制。形成政策合力,推进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健全科学高效的能源监管体系。加强能源开发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政策机制。

构建能源国际合作新格局。持续深化能源国际合作,着力维护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构建能源转型共赢合作新模式,推动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电力互联互通。积极开展新能源产业链国际合作,加强能源技术和标准体系国际对接,提升我国绿证国际认可度。高质量打造重大能源标志性工程,围绕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小而美”项目。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持续推动区域能源合作平台落地见效,主动参与能源多边机制合作,高质量开展能源主场外交,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助力构建公平公正、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国际经济秩序。(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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