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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三清单”谋划各具特色的美丽中国建设布局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2025年12月29日 

编者按: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七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大区域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三大区域行动方案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本报摘要刊登如下。

问:三大区域先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重中之重的任务是巩固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建设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和任务的必然要求,必须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引领带动,着力破解制约生态环境治理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动率先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京津冀立足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战略要求,在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调整三大结构、探索创新区域协同治理模式上先行突破,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打造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长三角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在发展绿色生产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上先行突破,突出区域法治标准统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智慧治理,建设长三角区域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粤港澳大湾区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上先行突破,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共建融合创新美丽湾区,打造全球绿色发展高地。

问:三大区域先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坚持因地制宜,结合三大区域战略定位、发展基础与治理需求,统筹共性和特性,设置各区域差异化、阶段性目标,既要确保先行先试又要切实可行,让建设成果可感可及。到2027年,京津冀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度污染天气和劣Ⅴ类水体、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优良水体比例比2024年提升3.2个百分点,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长三角区域PM2.5年均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优良水体比例比2024年提升2.1个百分点,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粤港澳大湾区PM2.5年均浓度降至20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基本达峰,优良水体比例持续提升,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形成一批先行区建设标志性成果;到2030年,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问:三大区域先行区建设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三大区域行动方案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重大战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目标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解决跨省共性问题,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出三大区域先行区建设目标任务,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中国建设布局。

京津冀方案提出了绿色低碳转型、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安全保障、美丽样板实践、科技创新引领等6方面、22项主要任务。长三角方案提出了绿色发展、协同治理、生态保护、改革创新、特色样板等5方面、22项主要任务。粤港澳方案提出了绿色低碳、蓝色清洁、绿美生态、美美与共、健康安全、融合创新、开放共享等7方面22项主要任务。(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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