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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只有“责任人” 2026年05月25日  马俊虎

■ 马俊虎

5月22日,山西长治市沁源县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汲取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近年来罕见,教训极其惨痛、令人痛心。这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再次敲响警钟,充分说明安全生产容不得丝毫松懈、半点侥幸。观彼之谬,引镜鉴己,作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中央企业,国家能源集团肩负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集团上下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该起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以最坚决态度、最严实举措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红线。

此次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根据已披露的信息,可以看出涉事企业存在安全政治站位缺失、安全责任悬空、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重大灾害管控失守等突出问题。作为高瓦斯风险矿井,企业漠视重大安全隐患,违规作业、隐患整改不实、现场管理混乱,重生产、轻安全,侥幸麻痹思想根深蒂固,最终酿成悲剧,是典型的责任不落实、管控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为全行业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

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点、只有起点。当前,能源保供、汛期防控等多重压力叠加,加之集团产业众多、点多线长面广,都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行业领域,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摒弃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

集团公司各相关企业都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相关领导干部和职工都是责任人,要切实压实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岗位责任、监管责任,以铁的纪律倒逼责任落地。要紧盯煤矿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尤其是高瓦斯矿井,要抓实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刚性制度,严查违规作业、隐患失管等问题,实现隐患闭环清零。持续夯实安全基础,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每年一度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即将到来,集团上下要以此次事故教训警醒自身,坚守央企担当,抓实抓细各项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守护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安全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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