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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方案 6月1日起开展云霄直流输电权市场化交易 2026年06月05日 

6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正式发布《云霄直流输电权市场化交易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方案》)。

通知指出,在云霄直流先行开展输电权市场化交易,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的重要改革探索,对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促进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提出,自2026年6月1日起,按照《云霄直流输电权市场化交易方案(暂行)》,以月度及以内交易起步,在云霄直流通道开展输电权市场化交易。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安全为锚、稳妥为要、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原则。通知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进一步深化合作,依托输电权市场化交易充分挖掘输电通道潜力、提升通道利用效率,更好支撑网间互济互保和常态化交易需求,保障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高效运行。

《方案》提出,本方案中涉及的输电权市场化交易适用于通过云霄直流开展的跨经营区中长期、现货电能量交易时的输电权交易。现阶段,输电权市场化交易应坚持稳妥起步、有序衔接、公平竞争、高效利用的原则,确保与现有电力市场交易品种有效衔接。后续结合运行情况,适时研究优化输电权交易模式。

根据《方案》,云霄直流输电权市场化交易方式包括:落实经云霄直流优先发电计划开展的电能量交易,优先使用云霄直流通道、相应分配云霄直流物理输电权。福建与广东互送的市场化增量电能量交易,可享有除优先计划之外的输电容量的优先使用权,并在季度、月度等周期释放输电容量。使用福建、广东两省释放的云霄直流输电容量,开展的跨经营区电能量交易,需参与输电权交易。每季度前,福建、广东根据双方互送需求、经协商一致后,向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报送下季度后两月各时段释放的云霄直流输电容量,福建、广东保留容量不超过云霄直流富余容量的50%。月度交易,福建、广东两省优先使用云霄直流富余容量,次月剩余容量全部向市场释放,组织输电权交易。输电权交易周期与跨经营区电能量交易周期相同,月度输电权交易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开展,月内输电权交易按交易批次顺序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开展,现货输电权交易采用自动分配方式开展。输电权交易关口设在云霄直流潮流方向的送出侧。

《方案》提出,为保障通道公平利用,输电权报价下限按照通道准许收入考虑规划利用小时数折算确定,云霄直流输电权报价下限为每小时25.6元/兆瓦;云霄直流输电权报价上限暂定为每小时100元/兆瓦。报价上下限如需调整,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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