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度优势转化为能源强国建设实效,首先要把能源安全保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坚持立足国内增强能源自主供给能力,夯实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实施中长期油气增储上产战略行动,推进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完善多元化清洁能源供给体系。要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健全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矿产地储备相统筹的能源储备体系,提升预测预警、应急调度、需求侧管理和跨区域协同互济能力。要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把底线思维转化为可持续的保障能力。要在稳妥有序的转型中塑造能源发展新优势。能源转型既要方向坚定,也要节奏稳妥。要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推动传统能源逐步向清洁高效转型。要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完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用能单位提高能效水平。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促进多种能源协同互补、清洁高效利用,推动集中式开发与分布式利用并举,让绿色低碳成为能源强国建设的鲜明底色。要以科技创新增强能源强国建设的内生动力。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开展高质量有组织科研,强化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提升能源领域体系化创新能力。推动能源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重大能源工程集中开展科技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重大技术平台开放共享、典型应用场景牵引带动,加快能源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把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落实到能源创新链产业链全过程,使科技自立自强成为能源强国建设的持续动力。要以治理现代化提升能源体系运行效能。完善能源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体系,推动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生态环境成本。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提升能源输送通道、储备设施、数字化平台和应急体系的韧性。把数字技术、智能技术嵌入能源治理全过程,提高监测、调度、监管和服务能力,让治理效能跟上能源形态变化。要以开放合作增强能源强国建设的战略主动。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和气候治理,推动构建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以开放合作拓展战略空间,以中国能源转型实践贡献中国方案,在更高水平开放中增强能源强国建设的国际影响力。开放合作越深入,越要在合作中提升规则塑造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能源强国建设,强在资源保障,强在技术创新,强在产业体系,更强在制度能力。面向“十五五”,要把能源安全新战略贯穿能源规划、建设、运行、治理各环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战略定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治理能力和合作能力,沿着中国特色能源强国建设道路坚定前行。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