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有序推进光伏 治沙项目开发建设

来源:国家能源集团报 2024年05月31日 版次:05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有序推进光伏治沙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进荒漠化防治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促进光伏产业和防沙治沙融合发展,因地制宜、科学有序实施光伏治沙项目。

在保护好生态前提下,将光伏开发与传统治沙相结合,开展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对于推进生态治理和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通知提出,光伏治沙项目场址原则上应在满足光伏电站建设条件基础上,优先利用未经治理的沙化土地。综合当地气象、水资源、地质、地形、地貌和植被特征等因素,合理确定场址范围和建设规模。按照“以水定绿”原则,在光伏电站场区范围内及周边需要治理的区域,科学制定防沙治沙方案或草原修复方案。在水资源条件允许地区,优先选择抗寒、抗旱、耐盐碱的灌木、草种,合理确定林草植被初植密度,适度发展林沙产业、草产业和循环经济。

通知要求,光伏治沙电站建设总体上应按照电站与防沙治沙措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原则统筹组织,防沙治沙或草原修复项目开工时间应不晚于光伏电站项目开工时间,光伏电站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要建立废物回收利用机制,对于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或达到使用寿命年限的光伏组件要及时回收,高效处置再利用,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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