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清单

风电光伏设备登上鼓励清单

来源:国家能源集团报 2024年09月02日 版次:05

本报讯 为引导金融租赁公司行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业务方向和业务结构,更好发挥专业化、特色化金融功能,为企业提供“融物+融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负面清单》《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

通知指出,金融租赁公司要立足功能定位和自身禀赋,根据鼓励清单调整业务规划,支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通用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需求,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时,要及时跟踪研判行业发展趋势,避免盲目投资导致产业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

鼓励清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农林牧渔、新能源、医药、船舶和海洋工程等27个产业中的农业机械、风电光伏、光热发电、医药研发、船舶等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纳入鼓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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