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一般把新闻报道中的差错归纳为三类,即政治性差错、事实性差错和技术性差错。
政治性差错
多指一些导向性的或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甚至相违背的错误观点和提法。比如,有的媒体借反思改革否定改革,认为改革改错了;有的媒体在台湾地区选举结果出来以后,在头版进行详细报道,还刊登参选人照片。
有时,则是一些关键词句处理不好,造成政治性差错。比如,将“中国”与“台港澳”并列、将一些国家与台港澳并称“等国”、将“朝鲜”写作“北朝鲜”等。政治性差错不仅中国有,国外也有。西方的编辑学教材也很强调“政治正确”,比如,规定不得使用性别和种族歧视语言等。
事实性差错
如将“人民币”错为“美元”、将“1920年的苏联”错为“1920年的俄国”、将“湖南”错为“湖北”、将“英国外交大臣”错为“英国外相”等。值得警惕的是,有些事实性差错,也会引发政治麻烦。
技术性差错
这类错误所占的比例最大,包括题文不一、电头错、标点错,以及掉字、掉段、多字、错别字等等。这些“小错误”有时也可能导致事实性差错甚至政治性差错。
另外,还有因漏报、迟报,或将未定稿乃至涉密文件当成新闻稿发表等等造成的差错。
在实际工作中,比较致命的差错可归纳为两个大的方面,编辑一定要严加防范:一是新闻失实,二是政治导向失误。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