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准确认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期组织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进行修订,形成《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