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导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考试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维护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提升考试质量。针对《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总体考虑、特点、主要内容等方面,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回答记者提问。本报摘要刊登如下。
问:《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总体考虑?
答:应急管理部出台《规定》,总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规定》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安全生产考试改革、提高安全生产考试质量、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
(二)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起实施至今已12年,对于加强安全生产考试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变化,其部分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需求,如《办法》中的《考试点建设标准》不够细化,考试点存在“小散弱”情况,考试质量不高。需要更新完善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考试管理,以适应形势发展要求。
(三)解决安全生产考试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安全生产考试工作依然存在考试把关不严、考试基础薄弱等问题,如有的考试培训一体的机构,不按考核标准组织考试,考评过程走形式;有的考试点出现考试“放水”、跨省“打包”考试等乱象,严重影响考试公正性和权威性;有的考试点在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时使用仿真设备评分,考试与实际脱节。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亟须制定出台《规定》进行规范。
问:《规定》有哪些特点?
答:(一)严格考试培训分离,推动建成一批规范化考试点。《规定》明确“考培分离”要求,指出承担安全生产考试任务的考试机构、考试点,不得从事与所承担考试任务有关的培训活动,要求省级或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自行建设或者委托直属事业单位建设考试点,对存在考试点资源缺口的,委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大型企业等补充建设考试点。
(二)严格考试点建设条件,提高安全生产考试质量。通过《规定》明确考试点的制度、考试场地、设备设施等软硬件基本要求;重点细化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3个作业类别6个操作项目的实际操作考场考位设备配备要求,要求以上3个作业类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必须使用真实设备,且实际操作考试承载能力不少于5000人次/年,推动考试点集约化、规模化,提升考试能力,保障考试质量。
(三)强化服务意识,减轻从业人员取证负担。《规定》明确每个设区的市至少确定1家能够承担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3个作业类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任务的考试点,便于考生考试。参考驾驶证考试,提出考生预约考试模式,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
问:《规定》中的《考试点建设标准》对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设备设施明确了哪些要求?
答:《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3个作业类别应当使用真实设备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其他作业类别应当使用真实设备或者实物仿真设备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因此,在附件《考试点建设标准》中专门提出了低压电工作业等6个操作项目实际操作考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位主要设备配备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所有设备设施使用真实设备。二是设置保障考生安全的设备设施。三是突出实景化考试,结合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修订情况,统筹调整考位设置。(来源: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