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积极发展新能源船舶绿色港口

来源:国家能源集团报 2025年07月21日 版次:06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共同印发《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15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郭青松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我国作为全球内河船舶最多、货运量最大的国家,推动航运绿色化既是优势所在,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意见》重点从3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一是积极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将按照因地制宜、科学有序原则,逐步提高新建内河船舶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比例。针对中小型船舶、中短距离运输场景,加快电池动力技术应用,鼓励电动船定班、定线规模化应用;针对内河中大型船舶、中长距离运输等场景,积极推动LNG、甲醇动力等技术应用,积极探索氢燃料电池动力技术应用。同时,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加注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推动构建绿色航运产业链。

二是建设绿色低碳港口。加强码头绿色改扩建,加大内河港口码头改扩建力度,在原有基础上建设一批岸电、油气回收设施,推进内河干散货专业码头抑尘设施建设。积极建设内河近零碳码头,鼓励港口使用风能、太阳能等分布式能源,推动港口机械和港内运输工具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动大宗散货疏运优先使用铁路和新能源货车。

三是大力建设“美丽航道”。开展“美丽航道”建设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以设施美、环境美、服务美、人文美为内涵的航道改造,全面改善航道通航环境。开展绿色航道养护行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开展疏浚土资源综合利用,实现航道建设与生态环境相统一。

关于《意见》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内河航运智慧创新举措,郭青松介绍说,一是推动基础设施智慧化转型。结合近年来数字化发展基础和内河航运发展特点,研究制定智慧港口、智慧航道建设评价标准,推进高等级航道和具备条件的内河主要港口应用智能感知设备、数字孪生等技术,推动港航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慧化发展。二是推动运营服务和管理智慧化转型。聚焦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创新港口数据服务、推进跨区域通航建筑物船舶过闸联合调度,加快“智能卡口”“船舶AI智能监控”等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和监管水平。三是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内河智能航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划定适宜航段开发智能航运航线,通过船舶智能技术的应用提升安全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推动航运贸易数字化发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发展动能。

郭青松透露,今年,交通运输部将联合长三角三省一市政府印发行动方案,从提升航道网络通达水平、提升港口枢纽功能、提升运输组织效率、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加快绿色智慧转型发展、持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推动长三角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长三角将立足航道、港口、船舶、运输组织等要素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协同效益充分发挥、绿色智慧转型升级,形成一批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带动全国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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