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发布《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核电厂退役的基本原则和策略目标,明确了核电厂控股企业集团、核电厂营运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核电厂在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全阶段同步落实退役准备要求,构建责任清晰、管理规范、保障到位的退役准备工作体系,为安全、规范、高效推进后续核电厂退役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国家能源局)